(二十五)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1、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一条
2、收费情况:无
3、申请材料:
(一)申请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总承包、专业承包、)(一式三份) 、附件资料(一套)。
其中涉及到电力、信息产业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2.申报附件材料,资料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分三册装订,每册的具体卷数可根据该册内容的实际情况决定,如人员资料较厚,可装订为第二册卷1,卷2……卷N。附件资料,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逐页编写页码。装订材料均为复印件,原件备查。(除申报纸质材料外,还应提供与附件材料内容一致的PDF格式的电子文档,具体样本将在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网站下载区中)。
附件资料一律采用软封面封底。在封面与骑缝处应印有申报资质专业名称、等级;申报单位名称。
第一册 综合类资料 内容及装订顺序为:
(1)企业成立批件(包括企业历次演变的批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新申办企业不提供)
(4)企业章程;
(5)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需提供原件或加盖会计事务所印章);
(6)会计事务所法人营业执照
(7)企业申请资质时的财务报表(企业盖章)
(8)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9)企业经理、技术、财务和经营负责人的任职(聘用)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以及反映相关专业的证明材料。
(10)企业主要机械设备发票或租赁合同;
(11)企业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12)如资质标准对设备、厂房等有明确要求的(如钢结构、金属门窗、建筑幕墙、预拌商品混凝土等),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其它资料;
(1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次申请的企业不提供,但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文件)
(14)申请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类企业需提供试验室要求的材料(包括人员条件、仪器设备条件、试验能力、试验室管理制度文件、试验环境条件等)。
(15)申请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辖市(区)人民政府同意申报其混凝土生产、销售的批复文件。
(16)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第二册 人员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或三级自聘项目经理证书)、养老保险凭证;
08年12月31日前,对于新申办企业,未有三级自聘项目经理证书的人员,应在资质申请前向市建设主管部门申报《三级自聘项目经理证书》的手续。申报手续按常建〔2004〕260号《常州市建筑业企业自行聘任三级项目经理实施细则》进行。
自聘三级项目经理申报材料:
①《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三级项目经理备案表》
②三级项目经理聘任证书(需注明聘用年限)
③项目经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承担工程的施工合同、任职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单位证明)
④项目经理参加常州市建设局规定的专业培训记录证明 (专业培训内容为原全国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统一大纲培训教材内容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书的有关内容);
⑤企业与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材料。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种作业技术工人的特种操作证、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
(5)申请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类企业需提供试验室人员的试验上岗证、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
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应单独提供上述材料中要求的养老保险凭证(如手册、社保卡等),其余人员可提供经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确认的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详细名录(企业申请之日起一年内任一个月份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收据和社保局出具的缴费人员名单)。
(二)劳务分包类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劳务分包)(一式四份);
2、附件材料一份共分两册:第一册为综合类资料(首页应标有本册内容的目录),第二册为技经人员及持相关工种培训合格证人员资料。附件材料一套(同时应附与附件材料一致的PDF电子文档),原件备查。
附件资料一律采用软封面封底。在封面与骑缝处应印有申报资质专业名称、等级;申报单位名称。
第一册综合类资料内容及顺序为:
①企业成立批件(包括企业历次演变的批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任职(聘用)文件、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身份证明;
④企业章程;
⑤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需提供原件或加盖会计事务所印章);
⑥会计事务所法人营业执照;
⑥改制、分立或合并后组建的建筑业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结构及资产负债情况,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其中国有企业还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等。
⑦企业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始暨购置发票。
第二册人员资料内容和顺序为:
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工人员职能岗位证书(属特种作业人员的还应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身份证明。
注: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技工人员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工、登高架设工、起重司机、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场内机动车司机等)还应提供养老保险凭证(企业申请之日起一年内任一个月份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收据和社保局出具的缴费人员名单)。
4、承诺办理时限:42个工作日(其中含公示1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20个工作日)
5、公示方式:以上内容在常州市建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常州市建设局和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网站予以公示。
常州市建设局网址:http://www.czjsj.gov.cn
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网站:http://www.czjgc.com
6、流程:受理(1个工作日)(局窗口)-初审(5个工作日)(市建管处)-现场踏勘(3个工作日)(市建管处)-会审(1个工作日)(市建管处)-专家评审(20个工作日)-审查意见公示及复议答复(10个工作日)(市建管处)-作出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市建设局)-送达(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