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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作为市政府城市建设的职能部门,承担着"三建三业"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和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职能,现有职工11000余人。自市委、市政府作出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部署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工作实际,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基础,全面推进建设领域依法治建进程为重点,开展"五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为促进我市建设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好"五五"普法工作,明确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五"普法会议精神,我们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制订规划,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服务发展。
1.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四五"期间我局荣获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省建设厅法制工作先进单位。为认真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我们专门召开了全局"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对22个先进集体和3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以激发建设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开展,在实施"五五"普法中,取得更大成绩,作出新的努力。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们及时调整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党委、行政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调整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员队伍。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普法工作的负责人组成。修改制订了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在全局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普法宣传教育网络。
3.制订规划,明确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对"五五"普法的规划要求,努力完成"五五"普法的各项任务,局党委、行政结合我局的实际,在广泛法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常州市建设局关于在全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重点对象学法要求、工作步骤和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以常建委[2006]59号文件形式下达各基层单位。
4.突出重点,服务发展。我们先后制定了2007、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在年度工作中,突出重点,落实任务,组织实施,服务发展。为保障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我们以市政府常政发[2006]112号文件形成,颁发了《常州市建设领域劳务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常建[2006]128号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筑领域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和常建[2006]209号《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维护房屋拆除工程、房屋拆迁项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屋拆除工程、拆迁项目的市场管理,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常建[2006]244号文件《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除工程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的通知》、常建[2006]245号文件《关于颁发常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管理,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出台了《常州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常州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我市建设工程担保工作受到了建设部的肯定,评价为工程担保工作水平一直居于全国前列,好多经验值得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5.目标管理,强化考核。我们把普法工作与创建学习型系统、企业文化、和谐单位、精神文明、作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各单位双文明目标管理。形成一整套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的运行机制,有力地保证了普法工作正常进行,为"五五"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发挥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和谐建设
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我们紧密结合建设行业的实际,引领五种重点对象认真学法、用法、守法,提高重点对象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能力、依法维权保障。
一是引领局党委中心组成员认真学法用法。(1)坚持每年度制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时,都明确规定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内容,如《宪法》、《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节约能源法》。(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学习,带头给全体机关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基层领导授课,作了题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专题讲座,就如何深刻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如何对依法行政的思考,如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作了一一讲解。(3)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走上普法论坛。在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与构建和谐社会"普法论坛中,局领导潘企强同志作了《依法行政与理性考量--就依法行政的实践与体会》,并荣获普法论坛一等奖。
二是引领机关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法用法。全体机关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普遍认真学习了《物权法》。聆听了党校副教授解读《物权法》讲座,参加了人事局组织的《物权法》公务员考试。40多名公务员参加了全市公务员"5+1"培训。近80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考试。为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规范法律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许多公务员结合本职工作岗位,坚持自觉学法,增强法律意识,依法指导工作。有30位同志撰写了一批联系实际,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专题论文。在全市普法论坛会上,有12位同志获得一、二、三等奖。
三是引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守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管理工作的特点,定期开展了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我们先后举办了《劳动合同法》讲座、"企业法律知识案例分析"讲座,聘请杜文忠律师、周善良律师,为全市建筑企业法人、分管领导、项目经理等人员释疑解惑,面对面沟通法律问题提供平台。与经贸委、供电公司共同举办《电力设施周围安全施工培训班》。
特别是在今年抗雪救灾面前,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局党委快速反应,局领导站在第一线组织、协调、指挥防雪抗灾工作,采取果断措施,启动供水、供气、公交、城建、建工等三级响应应急预案,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五保",即保畅通、保公交运行、保供水、保供气、保安全,取得了抗雪救灾的胜利。灾后,我局又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再次认真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设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四是引领建设职工的学法用法。我们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重点,加强对广大建设职工进行建筑节能、城市节水、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建设职工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的理念。2007年,我市作为全国"无车日"活动试点城市,千余名职工走上街头,宣传绿色环保公交,带头乘座公交车。建设职工志愿者在全市各车站发送宣传单,倡导公交优先。2008年,我市又开通了快速公交BRT线路,机关公务员和青年志愿者放弃休息天,在公交BRT车站为乘客服务。广大建设职工把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作为一项无尚光荣的事来做。
五是引领建设领域农民工的维权宣传教育。与市安监局联合举办农民工安全培训课,拉开我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万人行动"的帷幕;今年我们又启动了"2008春风行动",为节后的建筑工地送安全春风。又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要求,2008年起在全市各建设工地将开设农民工业余学校。对在建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系统教育。局主管部门已经制定了《常州市农民工业余学校设置标准》等12项管理制度和台帐,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系统地为农民工授课,提高农民工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目前,建设局还专门创作大型动漫--《新市民张小刚》,长达30分钟,在讲述一群建筑业农民工在城市生产生活的故事中,穿插了建设领域农民工法律常识和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具有良好的社会公益性和知识趣味性。该片已完成编剧工作,进入紧张设计与制作阶段,预计6月份左右完成。完成后,将在建筑工地上以投影形式播放。
三、营造好普法宣传教育的良好环境,依法治建
在"五五"普法期间,我们努力建设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大普法"教育局面,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组织开展"万千百十一"法制宣传教育工程。两年来,我们已经组织建设行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监理师、造价师、建筑师、企业法人及A、B、C三类人员、项目经理等近5000余人接受法律知识培训,利用继续教育和执业资格培训,专门开设建设法律课程,重点学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刑法》、《民法》等法律知识。组织近千人次法律宣传员送法律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窗口、进机关。2006年,我们开展了送《消防法》进工地活动,对全市建筑施工火灾隐患进行了普查整治工作。2007年6月,我们以"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了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工地活动,对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了专项治理。为贯彻落实《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我们组织人员专门编制了《用户安全用气手册》、《燃气用户燃具安装维修及安全使用手册》,送到21余万户居民家中。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入社区,如勤业、浦北、劳动、工人新村居民家中,帮助用户安全用气整改。以建立完善《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为抓手,开展"六送"法律进工地活动,被市司法局评为常州市2007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件好事"。举行多场次法律法规咨询活动。每年度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牵头,建管办、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公交、通用水司、燃气、市管处、铁建处等部门单位到人民公园、居民小区、建筑工地设立咨询台,让市民咨询有关建设法律法规。组织相关人员走访居民家中,提供用水用气等法律服务。建立十个服务窗口基本设立了滚动式屏幕宣传法律知识,各单位、各部门有固定的法律宣传栏、宣传橱窗。坚持每年度汇编一本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读本。
2.以更大众化更便捷渠道向社会公布传播法律知识。我们通过《常州建筑》、《常州房地产》、《常州工程造价信息》等内部刊物,开辟法律咨询及案例分析栏目。如《建设施工合同工期与工程造价实务浅析》、《"黑白合同"风险重重》等文章,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阐述,提醒当事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合法地参与市场竞争,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3.组织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在全市法治文艺汇演中,我局自创编排的小品《执法也有情》节目获组织奖、创作二等奖、表演二等奖。
4.举办法制研讨会。在二辖市、五区建设系统内开展围绕建设领域内的热点难点,进行理论探索,提出对策和措施,为推进城市建设事业出谋划策。金坛市、溧阳市、新北区建设局等领导亲自动手,撰写论文。共收到论文30篇,评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9篇。以常建[2007]247号文件形式表彰了调研论文,鼓励获奖者,再接再厉。
5.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一定的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为员工发放法律知识读本,添置电教设备和多媒体设施,为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自"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走上新的台阶,领导干部坚持依法决策,建立了重大决策举行听证、集体会审和专家论证等制度,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审核审批事项决策、依据、结果全面公开。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实行阳光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常州市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执法告知和公示制度,设置了公示栏,公开办案程序和处理结果。实行案件核审制,并对重大处罚案件实行会审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5项,办理服务事项3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项,全部在网上和办事窗口公示。同时向社会承诺18项服务项目。印制了《政务公开手册》一本,供广大群众免费索取。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领导接待日,确保信访案件案案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坚持合法、公正、公开、有效、便民的原则,维护好、保护好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城市建设工作健康发展。建设局被建设部、人事部授予"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省建设厅授予"先进单位"、"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和平安拆迁创建工作优秀达标单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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