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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法治国家,充分发挥法制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正确、充分发挥好这一作用,就必须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作为城市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职能部门,就必须承担起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在又好又快地建设城市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城市建设法治舆论环境,以法治建、科学建设、创新建设、生态建设、和谐建设,引领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建设、拥护建设、配合建设,为实现新一轮城市建设工作新目标,加快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法制宣传教育对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回顾总结市建设局在"四五" 普法期间,共普及法律法规108个,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200余期,受训人员达6万余人员,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5000余册。普法宣传教育成果不断涌现。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建设职工和外来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制理念明显增强,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的社会形象不断改善,建设领域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不断解决,建筑、市政公用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促进了建设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市建设局荣获江苏"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距离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制环境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反映在一是有个别领导和部分宣传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总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务虚的,是一项"软任务";二是学法讲义务、讲权利、讲责任的自觉性不高;三是普及法律知识的面还不广泛、不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熟悉法律、掌握法律还不够;四是建设领域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还比较多,充分发挥法制在促进、实现、保障建设事业方面的作用还不够;五是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六是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实践。所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起职责,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律精神,培养法制观念,引导法制行为。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指出,要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好,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实现和谐社会一个很重要前提就是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处理好社会矛盾。而我们城市建设工作恰恰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密切相关,与城乡建设发展密切相关,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特别是当前,建设工作热点多、难点多、社会矛盾也多,在城市房屋拆迁、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及招投标市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矛盾还比较突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还不够完善,依法运用行政裁决、调解的手段解决矛盾纠纷还待加强,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还需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来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素质,才能提高各级行政部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和处理矛盾的能力。为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造福于民,促进建设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可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保证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一项保障性工作。对于实现"两个率先",建设法治常州,实现新一轮城市建设工作新目标,加快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建设事业发展需要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引领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继续加快投入,基本形成适应区域竞争需要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到2007年底,城市化水平达到61%以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到2010年底,城市化水平达到65%以上,创建国家生态城市。这些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与我们建设事业密不可分,具有关键性的作用。目前,正在建设的运河南移、高架道路、水环境整治污水截流工程、BRT快速公交、新农村建设等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建设行业承担着强烈的社会责任。要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引领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建设职工了解法律、熟悉法律、掌握法律,让广大人民群众来支持建设、拥护建设、配合建设,建设事业才能又好又快发展。
(一)需要法制宣传教育引领广大建设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进一步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引导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提高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需要法制宣传教育引领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引导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责任意识,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执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依法管理科学发展。
(三)需要法制宣传教育引领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是加强建筑节能、城市节水、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有关部门、有关公务员严格环境能源执法、加强环境监测和能耗考核,依法履行职责;引导企业家要重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能源的责任和义务,知晓非法排污是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治理污染、达标排污、节约资源能源的自觉性,引导广大市民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环境友好的理念,积极参与"无车日"活动,把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作为一项无尚光荣的事来做,不断增强节约意识和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意识,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需要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物权法》,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律制度中的一部基本法律,对物的各种形式和各种权益作出了完备的法律规范。作为城市建设部门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围绕物权制度的共性问题和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和规范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宣传。引导有关职能部门树立依法对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实行平等保护、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掌握有关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的法律规定,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引导建设职工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平安建设、和谐建设。
(五)需要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江苏省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建设市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有序、健康运行。杜绝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促进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治理,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市场的规范化、有序化、法制化。
(六)需要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建设领域农民工的维权宣传教育。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使农民工在工资、工伤救济、劳动保护、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确保城市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三、加强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光荣和崇高的事业。法制宣传教育以教育人、塑造人、武装人、培养人为长期目标,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建设事业中的基础性、引导性、教育性的作用,必须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建设法制宣传教育。
(一)必须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
2006-2010年,是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期。市建设局党委以常建委[20006]59号文件下发了《常州市建设局关于在全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市建设局"五五"普法规划,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达到提高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常州",推进城市建设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必须加强对五种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护法的表率,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制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二是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参加公务员"5+X能力培训",并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三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四是对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管理工作的需要,定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有一定比例的法律知识内容。五是对建设领域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送法律读本、送动画影视宣传、送法制文艺节目来教育农民工,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综合素质。
(三)必须营造良好的城市建设法治舆论环境
1.全面实施法制宣传教育"五大工程"。在"五五"普法期间,一是实施"万千百十一"普法宣传教育工程(即万名建设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建造师、监理师、造价师、建筑师等人员接受法律知识培训;千人次法律宣传员送法律"六进",进机关、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窗口;举办百场次法律专家讲座、法律法规咨询、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律法规考试;建十个窗口有滚动式屏幕宣传法律知识、有固定法律宣传栏、宣传橱窗;每年汇演一本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读本)。二是机关公务员"评先创优"工程(即评选"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三是企事业单位建"法制宣传园地"工程。四是用工单位建"新市民学法"工程(对新市民的法制教育与岗前培训、签订用工合同有机结合起来)。五是建农民工法制教育"动画影视"工程。编写剧本、制作动画和创作影视,在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组织巡回播放。
2.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载体。一是组织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通过文艺表现形式,更形象生动地宣传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二是举办法制论坛,围绕建设领域内的热点难点,进行理论探索,提出对策和措施,为推动城市建设事业出谋划策。三是开辟局域法制网站,及时公布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单位电子信箱、内部刊物、《常州建筑》、《常州房地产》、《常州工程造价信息》等普遍设有政策法规及案例分析专栏,以更大众化更便捷渠道向社会公布传播法律知识。四是充分发挥公交车厢内文化阵地,利用公交车电子滚动屏幕定期宣传法律法规内容,营造法律宣传教育舆论氛围。五是利用市政道路指示牌、公交车站牌、工地围墙等场地,布置法律宣传标语,提高法律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性。六是采用大蓬车形式,开进建筑工地,为建设工程工地上的20万农民工,宣传简单易懂浅解的法律常识,提高农民工学法需求。
(四)必须培育一支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队伍
从组织形式上,培育一支法制宣传教育专兼职联络员队伍,是保证法律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举措。为了进一步广泛深入持久地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各基层单位、改制企业、民营企业都要选派一员普法联络员,承担起本单位、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局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培育一支普法联络员队伍,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反映普法动态和进展。定期召开普法联络员会议,组织普法联络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法律文件,及时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任务,指导各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通过法律专家讲座、法律论坛、案例分析等拓展普法联络员的知识面,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在实践活动中,提升普法联络员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
(五)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目标责任制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是否明显,直接影响到建设事业的发展进程。领导干部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程度如何,直接反映出在纷繁复杂的情况中,能否正确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上。为此,要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局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明确责任部门具体抓。督促局属单位相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切实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人做事。要完善目标责任制。每年要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民主法制建设年度考核目标中,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在拟写本文的过程中深深感受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也承受着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建设事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意义,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其引领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保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保障性工作,笔者相信,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建设职工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素质,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一定能够确保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我市"两个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七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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